机构设置

1、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重大问题;

2、研究提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、规划及生产力布局的建议;

3、提出全市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、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、政策;

4、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;

5、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;

6、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、区域规划;

7、研究分析全市产业发展的情况,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并监督落实;

8、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,协调服务业发展;

9、组织起草有关经济政策并负责执行情况的调研和监督;

10、负责全委行政处罚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;

11、按照分工对全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指导、协调和监督;

12、协调国土整治、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;

13、审核全市环境保护、资源开发与平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、

14.承办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  科长:向先明

 

   电话:2220769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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